丈夫是公房承租人,离婚后女方是否继续享有居住权
时间:2023-04-26 20:00:56 2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丈夫是公房承租人,离婚后女方是否继续享有居住权?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其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不足5年的,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居住的公房享有法定的居住权;在离婚后,可依法院调解或判决而享有一定期限的居住权。

其二,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上述《解答》中规定的八种情形下,不享有公房承租权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居住的公房享有法定居住权。在离婚后,可以依协商、法院调解或判决而享有公房承租权。一方承租的,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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