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劳动仲裁可以收回数年的加班费一年内的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或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晚上加班费是我工资的150%,周末加班费是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数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加班费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否则,企业应根据员工本人正常工作产生的工资来确定。企业在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时,应当首先确定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没有约定,员工代表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与用人单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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