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工伤认定及申报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人意愿自由决定是否进行工伤申报,但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过鉴定为工伤的话,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过,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程序相对繁琐。因此,在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进行工伤申报。
这个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自由决定。无论是轻微伤害还是严重的伤害,只要属于工伤范畴的,都可以向工伤保险部门申报工伤。但是,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过鉴定为工伤的话,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过,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而且程序相对繁琐。因此,在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进行工伤申报。
工 伤 认 定 需 要 提 供 哪 些 材 料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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