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骨折申请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骨折工伤认定多长时间?
职工在遇到工伤事故导致骨折住院治疗的情况下,想要申请工伤认定只能等待伤病恢复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但是按照有关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和认定时间都有时效限制,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工伤赔偿,那么,骨折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呢
一、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
二、工伤休养时间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假证明,有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由单位缴费参加,个人不用交钱的,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及赔偿内容由单位承担。
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
2、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支付;
四、伤残鉴定结论得到后,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再就业补助金,这两金按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拒绝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必须在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受伤职工或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申请认定的职工或其亲属对劳动部门所作出的不认定为工伤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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