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否可以出售
时间:2023-04-07 15:20:40 30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集资房是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只要拥有房屋的全部产权,并且住满五年的,就可以出售房屋。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一、公司交社保和个人交社保的区别

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个人交社保和公司交社保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点:

(一)参保类型不同:公司交社保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简称五险。个人参加社保的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部分地区可以参加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不同:单位缴纳社保的部分包括,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由单位独自缴纳的: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而个人缴纳社保的部分是全部由本人承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地方限制不同:单位缴纳社保不分本地或者外地,只要全日制上班均可以缴纳。个人缴纳社保须为本地人,外地只能参加职工社保。

(四)缴费基数不同: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为职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资。而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固定为高、中、低三档,供个人选择。

二、单位性质指的是什么

单位性质是指机关、团体、法人、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的性质。单位性质是个模糊的概念,不同的单位会有不同的界定,一般分类:

(一)国家行政企业

(二)公私合作企业

(三)中外合资企业

(四)社会组织机构

(五)国际组织机构

(六)外资企业

(七)私营企业

(八)集体企业

(九)国防军事企业单位性质行政类、公益类、经营类行政类主要指具有行政执法等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城管监察、环境监测、土地监察等,其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公益类指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承担公益性职能,国家保证经费,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经营类则指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获得收入的自收自支单位,按企业模式发展,参与社会竞争,自负盈亏,国家财政不再负担人头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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