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所谓赔偿义务机关也就是给公民造成损害的相关机关。
一、国家赔偿程序的特殊性有哪些
国家赔偿程序的特殊性体现在:
1、赔偿请求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即必须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2、刑事赔偿不实行诉讼程序,受害人只能通过非诉讼程序求偿。
3、对于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等机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企业拆违具体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企业拆违有偿标准: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先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并同时提出赔偿请求。
三、二审判无罪一审法院承担什么责任
一审法院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和恢复公民荣誉的责任。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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