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当28名甘肃籍农民工在工棚里瑟瑟发抖时,乌达区劳动监察大队帮他们要回了被拖欠4个多月的工资85439元。当天夜里,他们怀着感激的心情踏上了回家的火车。
据劳动监察人员介绍,这28名甘肃籍农民工是今年4月29日到乌达先锋家园小区26号楼工地打工的,主要从事木工作业。7月31日工程结束后,承包工程的乌海市广泰城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8月14日,多次索要工资无果的农民工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人员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9月12日和9月26日分别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处罚决定,责令工程承包方限期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过多次努力,劳动监察人员终于为农民工要回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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