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举证的内容是怎样的
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举证的内容是:
1.婚姻一方有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证据,
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民法典规定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
民法典规定分居两年不是就自动离婚。我国没有分居多久就可以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一方提起诉讼离婚。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为是夫妻感情确以破裂,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分居两年并不是自动离婚,还需要通过诉讼得到法院的准予离婚判决。
三、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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