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确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在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为完成某项任务或劳动合同期限少于三个月,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试用期不予约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则不确定试用期,该期限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事项:
1)试用期和培训
2)保守商业秘密和限制竞争
3)补充保险和福利
4)违约金条款,辞职工作交接条款
5)同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面对面通知的服务条款
6)双方同意,如果工人因不称职而进行调整,工资将根据调整后的职位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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