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有一个前置程序——劳动仲裁。向监察部门举报和到调解委员会调解都不是必经过程,但是劳动仲裁却是起诉的必经过程。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首先要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就是在劳动纠纷发生后的60日内向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能到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劳动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1、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问题发生后,通过私下沟通的方式解决争议问题。在劳动争议中,争议的双方是特定的,一方必须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的员工即劳动者。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有利于促进问题的快速解决。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争议发生后必须经过仲裁,不得直接起诉到法院。经仲裁依法作出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公司方如不履行,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给员工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给员工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向仲裁局进行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首先,公司不给办理劳动合同,员工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证据。
其次,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纠纷法律诉讼的前置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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