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责任
1、企业有为其职工无偿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
2、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
3、职工被借调或者聘用其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4、企业必须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没有条件设立医务室的企业,应当请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推荐医生兼职管理。
5、企业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伤界定和伤残鉴定申报工作。
6、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教育,做好工伤预防和伤病职工管理工作。
二、职工责任
1、职工应当接收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知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待遇时,应当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成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
3、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者亲属应当予以配合,如是提供情况。
4、工伤职工经过劳动鉴定确认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应当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
职工工伤的时间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规定是这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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