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发现鉴定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一、民事诉讼不服司法鉴定怎么办?
可采取下列措施:
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意见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意见的目的。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意见,使得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二、民事诉讼鉴定程序规则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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