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法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院开庭审理有一个环节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如果证据材料很多且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不明确的,法院可以组织庭前质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法定证据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院开庭审理有一个环节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如果证据材料很多且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不明确的,法院可以组织庭前质证。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哪些内容属于法定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了哪些内容属于法定证据。法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以及勘验笔录。其中,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物证是以物品的外形、规格、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摄影、电影、电视等所记录的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电子数据是以计算机程序、电子文档、图片、音频、视频等所存储和传输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与案件有关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与案件有关的陈述;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与案件有关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派出的工作人员对案件现场进行的勘验、检查、拍照、录音、录像等记录。因此,以上七种证据形式均属于法定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中的法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这些证据形式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院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了哪些内容属于法定证据?答案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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