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伤残赔偿金
时间:2023-04-26 09:10:33 8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伤残赔偿金

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二、要如何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人身损害赔偿受诉法院如何确定

1、如果你是单位员工,可以让你的用人单位开个在岗证明,有具体收入的话,也可以出具相关的工资凭证。

2、如果你是个体经营户,你可以出具相关的营业执照,如果可以证明你的年收入的,那可以出具相关的发票单据。如果没有相关的单据证明,那法院在计算标准时会采用上一年度你所在省的收入标准进行计算,详细标准请参考各省发布的《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3、《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一原则规定,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如果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居民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可按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共计20年。

所以一般都要受诉所在地法院的标准计算,只有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高于受诉法院的,可按居住地计算。你需要查一下的住所地的标准和受诉法院的标准哪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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