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拒不改正、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若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违 法 解 除 】 国 企 职 工 在 哪 些 情 况 下 用 人 单 位 可 不 支 付 经 济 补 偿 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劳动者赔偿金。但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国企职工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根据法律规定,国企职工在非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劳动者赔偿金。但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国企职工在非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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