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生育保险覆盖率仍然不高,距离原劳动部1995年提出的到20世纪末实现80%生育保险覆盖率的目标还很远。
其次,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生育津贴标准不一,相差较多。有些地方的生育津贴标准偏低,不能很好地保护女职工的权益。
最后,如何做好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之间的衔接也是一个难题。比如,生育也可能会造成一些疾病,那么这样的疾病应该放在哪个险种报销,现在还很难从医学上分清,所以各地一般采用定额生育津贴的办法,把生育保险的经费掌握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
黄桂霞:生育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归纳起来,一是生育保险整体覆盖面还比较低;二是生育保险统筹各地差异较大;三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方式多样化,待遇标准差异大;四是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较多;五是生育保险立法滞后;六是企业保险意识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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