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的特点如下:
1、房屋抵押是一种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原债权债务关系为主合同,房屋抵押为合同,以原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不能独立存在;
2、房屋抵押具有特定性;
3、房屋抵押权有优先受偿权;
4、房屋抵押权是不可分割的;
5、房屋抵押权具有追及性;
6、房屋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根据相关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房屋抵押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的材料有: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用于判断年龄准入及司法介入)
2、婚姻证明(用于判断抵押物权属是否清晰);
3、房产证(用于评估,判断类型、年代、区域准入);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用于判断经验类型、年限、司法、关联准入等);
5、借款人家庭其他房产,(证明资产情况及是否有其他居所)
6、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7、近半年借款人、配偶个人流水及公司账户流水(证明经营情况及流动性);
8、上下游合同(各2份,交易方非关联公司);
9、公章、法人等;
10、三方支付合同;
11、支付合同中收款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12、收款人银行卡正反面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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