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总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劳务总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施工任务(一般指土建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劳务分包指计件或者计时的方式把工程的劳务分包给劳务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总包和分包的区别
一、进度关系
分包方的进度计划必须依据总包方的计划进行编制,总包方应把分包方的进度计划纳入总进度计划的管理范畴,总、分之间相互协调,处理好执行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并协助分包方解决项目进度控制重存在的问题。
二、质量关系
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对总包方负责,总包方就总包方工程对发包方负责,总包方对分包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分包方应接受总包方的质量管理。
三、安全关系
安全控制有总包方负责,分包方服从总包方管理,总包方负责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安全责任和义务,对分包方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的分包方应令去停工整顿。总承包方应统计分包方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分包方处理伤亡事故。
分包方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证履行合同规定的安全责任,遵守总包方的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管理,及时向总包方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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