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与转包的主要区别有主体不同、对象不同、对象不同以及权利、义务内容不同四个方面。劳务分包再分包不合法,分包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并且工程发包还有相应的资质要求。
一、分包与转包的主要区别
分包和转包的主要的区别表现在:
1.主体不同
转包是将原承包合同的主体双方变更为发包与受让方,原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则退出承包合同,使得受让人取代承包方成为原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分包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分包承包人在总承包合同关系中,仅处于第三人的位置。
2.对象不同
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
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且该部分分包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法律后果不同
我国法律允许建设工程总承包方经发包方认可或者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所以,依法成立的分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转包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予以禁止。
4.权利、义务内容不同
转包在转让后原承包合同的内容保持不变,仅主体发生了变更,受让人直接享有原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分包合同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形成的独立承包合同,其权利、义务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二、劳务分包再分包合法吗
劳务分包再分包不合法。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
1.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
2.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
三、什么叫分包和转包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分包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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