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还款只能作为判决前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判决后悔罪的依据。结合其他情况,对减刑与否有影响。如果判决已经下达,不还款不会产生不良后果。最多不减,也不根据判决加重处罚。如果还没有判决,法官如果不还钱,量刑就会有失偏颇。有可能是一年或两年(当然是在法律允许的量刑范围内)。在承担刑事责任后,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不能取代民事责任。这通常是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除非原告拒绝,否则债务仍然存在。
诈骗犯判刑后如何还钱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受到诈骗而财产受到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刑释放后,除非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根据民事判决执行。否则释放后法律并没有规定要还钱。
1、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除了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外,同时应当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等附加刑,没有判令偿还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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