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是否还用承担经济赔偿
时间:2023-02-26 19:00:55 3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责任。当事人承担了其中一种责任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另一种责任。如果当事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害,除了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责任,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给予经济赔偿。

一、刑事自诉案件有没有原告

刑事案件有原告,即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

在自诉案件中,受害人,即自诉人,有上诉权。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一审的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具有平等的上诉权。

可以提起上诉的案件有两种:

1、自诉案件,可以上诉;

2、附带民事诉诉讼原告人。

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只有公诉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都应该立案侦查,调查清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区分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1、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所以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刑事诉讼法为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地位。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控告犯罪行为;

(2)依法申请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回避;

(3)参加诉讼;

(4)委托诉讼代理人;

(5)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请求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6)对于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起诉;

(7)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人。一般情况下自诉人就是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的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自诉人是自诉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行使控诉职能,其诉讼行为对诉讼进程有决定性作用。因而,自诉人是自诉案件中重要的诉讼主体。法律赋予自诉人在诉讼中以广泛的诉讼权利。

自诉人除享有诉讼参与人的共同的诉讼权利以外,法律还赋予其广泛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提起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

(2)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回避;

(3)出席法庭审判,参加法庭调查和辨认,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新的证据,传唤证人,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

(4)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5)请求法院调解或与被告人自行和解;

(6)在审判前撤诉;

(7)阅读或听取审判笔录,有权请求补充或改正;

(8)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时,有权上诉;

(9)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出申请。

3、被告人

被告人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被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

4、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前者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求得到赔偿的当事人。后者是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而被起诉索赔的当事人。

刑事自诉案的立案程序如下:

1、由自诉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应当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中国的自诉案件是指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二、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有什么区别

民事法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由于违反了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人身权利所造成法律后果,因为此后果所依照法律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所以说,刑事责任是行为人违反了刑事法律所产生的责任,而民事责任则是行为人违反了民事法律所产生的责任,即二者违反的法律范围不同。

其次,刑事责任的目的是在与处罚犯罪人,具有惩罚性;民事责任则只具有补偿损失的性质,并没有惩罚性。

最后,民事责任更多是一种财产责任,而刑事责任往往会限制承担责任人的自由,甚至生命。

三、别人造谣你名声怎么办

别人造谣损害了当事人的名声的处理方式:

1、提起民事诉讼控告其侵害名誉权。相关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名誉权,若其他人随意造谣损害当事人名称,可在法定情形下才被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2、直接报警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若有人捏造事实不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

一、造谣诽谤的认定条件有: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造谣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2、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综上所述,别人造谣损害了当事人的名声的处理方式有民事诉讼控告其侵害名誉权。相关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名誉权,若其他人随意造谣损害当事人名称,可在法定情形下才被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直接报警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若有人捏造事实不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

全文2.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0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经济赔偿 最新知识
针对判刑后是否还用承担经济赔偿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判刑后是否还用承担经济赔偿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