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时间:2023-03-31 19:51:45 4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当事人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民法典上规定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子吗

居住权人是否可以出租房屋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我国法律规定有居住权的房子一般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子居住权到期怎么办

居住权到期后居住权人就不再享有居住权。居住权人的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的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居住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居住权和住宅建设使用权不一样。后者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因此,居住权到期后,居住权就会消灭,当事人一方应当尽快搬离所居住的房屋,另一方应当及时的办理注销登记。

三、房屋永久居住权怎么办理

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约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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