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由原告也就是员工自己举证,但是相关证据如果是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则由用人单位举证。
一、公司拖欠员工的工资应由谁来举证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为一个月,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
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员工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主要是用人单位的企业内部劳动规章、考勤记录、工资表、社会保险费台帐、人事档案等证据,这些证据由用人单位单方面保管,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劳动合同甲方只有盖章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签字或者盖章无效。合同需要的是当事人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是法人,最好还是有法人章好一些。
单位只盖章不签字的,只要这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的是职务行为,也就是他是代表单位签的字,而不是以他自己名义为自己的事情订立的合同,那么这个合同就是对单位生效的。
如果公司持有的合同也没有签字盖章的,属于未签合同的情形,虽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在劳动者已经签字的合同上签字盖章,导致劳动者举证不能。
因此,建议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三、劳动争议当事人如何举证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举证:
1、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身份有异议的,由持有异议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在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争议案件中,主张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成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主张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5、因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对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处理依据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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