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证明是什么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所以没有离职证明是可以的,没有离职证明对新单位是一种风险,如果新单位需要离职证明,则需要到原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离职证明有什么用途
离职证明有以下用途:
1.去劳动就业保障局办理失业证,需要提供解除离职证明;
2.劳动者去社保局办理转移社保手续,需要出具离职证明;
3.劳动者重新找工作,入职前,新公司人事部要求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
4.劳动者创业,那么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和失业证,那么会享受优惠政策。
5.可以凭此转劳动者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三、离职证明什么时候开
一般情况下,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0日后不论单位同不同意,都可以离职。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则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就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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