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未参保职工离职后不接受劳动仲裁的期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的仲裁和裁决委员会。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发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否则仲裁委员会不得接受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的仲裁申请
所需材料
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可归纳为三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不同的材料:
第一类。如果申请人是雇员,请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详细说明申请的事实和理由,(2)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3)如有委托代理人,需签署并提交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代理人为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的,应当提供执业律师证书复印件;如果客户的代理人是公民,则与客户签订的免费代理协议,并提供代理行与委托人之间关系的法律信息(4)被申请人的工商登记信息(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品牌、工作卡、工资单(表)、入境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证明、解雇通知或证明、退市、解雇、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提交证明材料时,申请人应分别附上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并在审查后返还正本。
(6)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如果申请人是集体争议,请提交以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第(1)至(6)项的材料外,申请人还应推荐3名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和所有员工的签名表。对于拖欠工资的集体纠纷案件,申请人还应提交拖欠员工名单和第三类拖欠余额表。如果申请人是雇主,请提交以下材料:(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同第一类第(6)项要求)(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表(5)如果有委托代理人,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委托事项)(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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