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合同续订携带以下材料
新、老合同各一份,《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订立报告花名册一式两份
2.、办理合同变更携带以下材料:
新老合同各一份,《劳动合同制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
原则:
(1)合同开始时间不能变更。
(2)合同到期以后应办理续订,不办理变更。
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
遵循“录用机构与退工机构保持一致”的原则。
职工退工
1)《终止劳动关系通知单
2)就业登记证,有就业优惠证者请携带好方可办理。
3)终止劳动关系原因的证明材料
4)《劳动合同、
5)《无锡市职工录用备案登记表
6)本市职工档案
注意:退工时,劳动合同到期超过一个月,单位与职工须办理合同续订。一个月之内,可以不办理续订。
4、农转非
外来职工户口转入本市,在职状态下,需办理农转非手续。
携带户口本复印件,《无锡市职工录用备案登记表一份。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机构:市劳动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广瑞路2号
咨询电话:82411684、82411685、8241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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