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二、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吗
施工单位应当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三)配备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四)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五)落实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六)落实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和消防安全宣传栏。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施工单位贿赂的处罚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一方无权对另一方进行罚款。《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个种类,有权作出罚款的机关只能是行政执法部门。并且《行政处罚法》对有权作出罚款处罚的机关及其罚款的限额和罚款作出的程序等均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因此,不仅是行政执法部门不能随意罚款,作为平等民事关系的合同一方的发包人,更不能随意对施工企业进行罚款。
全文8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