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的工程偷工减料处罚问题
时间:2023-08-02 09:00:20 4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程偷工减料举报后果:工程偷工减料经过查实后,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如果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应返工、修理,并赔偿相应损失;如果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怎么处理

直接按照这笔没有支付的款项的数额申报增值税。该确认的税款必须按期确认,对方不付款不能成为不缴纳税款,不确认收入的理由。

违反合同约定而支付的违约金,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支付的违约金是单位因违反经济合同依据约定的条款给予对方的一种经济赔偿。

关于违约金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应注意以下问题:

(1)会计处理:《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1994]财会字第31号)规定:“企业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以外发生的支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计人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上述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相应地,收到违约金的一方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2)原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二十、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由此可见,企业收到的违约金不得出具发票。在国家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违约金收款收据之前,企业应当以经济合同和一般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

(3)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第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企业收到的违约金,应当作为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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