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一、镇政府可以获得行政处罚权吗
镇政府若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获得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管辖,若镇政府满足《行政处罚法》关于受委托组织的规定,则可以受具有委托权限的行政机关的委托进行行政处罚。
二、违章到哪里去处理
如果是现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及时通知争议当事人。
三、贷款行为行政处罚是如何计算的?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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