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领到高温津贴如何举报
高温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将受到严肃查处;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未领到高温补贴,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二、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防暑降温费的执行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执行范围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对于高温作业的人,还要发放高温津贴。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如果劳动者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就既可享受防暑降温费,又可领取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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