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当事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没有遗嘱的,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双方的父母、子女和现任配偶)中平均分配。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婚前财产应如何继承
婚前财产的继承,即属于个人财产的继承,应依据法律规定。若是有遗嘱,且遗嘱有效,则依据遗嘱来继承。若是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则依据法定来顺位继承,第一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位的人继承,无第一顺位则由第二顺位的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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