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向定居地事务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籍转移审查表》。2、事务中心户籍民警受理、审查,在《居民户籍转移审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提交事务中心值班领导审查签字意见后,向市局户政处申请审查。3、市局户政处审查事务中心开发区报告的申请事项和相关资料,在《居民户籍转移审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后,返回事务中心。4、经市局户政处批准的申报资料,事务中心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查结果,发行《允许入境证明书》。
新政策下海南人才落户购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中至少1人在我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二、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各市县可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领域”,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互联网产业、医疗健康产业、现代物流业、海洋产业、金融服务业、会展业、教育文化体育产业等“十二个重点产业”,结合实际确定急需紧缺人才的范围和标准等,报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后实施。
三、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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