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一、户口迁出需要哪些手续
户口迁出手续如下:
1、领取迁出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的,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允许迁入的证明,并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境地区,必须经常住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办理城市户口迁出时,应持下列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非亲属需持有住房证明;
2、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应当持有相关证件;
3、城市农业户口迁出的,应当持有迁入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郊户口迁出,应当持有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迁往其他省市的户口,应当持下列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当提供录取通知书、登记证等相应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动教育、失踪等原因需要注销户口的,应当出示相应证件。
二、户口迁出应怎么办理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三、迁户口很麻烦吗
按照户籍相应规定制度操作就不麻烦。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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