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落户成都条件
时间:2023-08-10 18:19:50 24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外地户口落户成都条件是积分落户、本科落户、办理夫妻投靠落户、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办理离退休人员入户等。落户口需要的手续是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出示准迁证,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表格等流程。

一、外地户口落户成都条件

外地户口落户成都条件如下:

1.积分落户;

2.国内本科落户;

3.国(境)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

4.技能落户;

5.蓉城人才绿卡人员落户;

6.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学生入户;

7.应届大专生落户;

8.办理夫妻投靠落户;

9.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10.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11.办理离退休颁干部入户;

12.办理离退休人员入户;

13.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安置入户。

二、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你划转户口关系;

第三步,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请求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第四步,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三、小孩落户口有时间限制吗

对于小孩落户的时间,法律作出了如下限制,小孩出生后,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携带家庭户口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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