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7号)的要求,为做好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我省将开展一系列的就业援助及政策咨询活动。具体内容及安排如下:
一、全省统一时间开展活动。全省各地统一在2006年9月6日至25日间,积极组织开展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其中,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楚雄州、大理州等院校集中、毕业生较多、就业任务较重的州市,要结合毕业生的就业服务需求,抓紧时间,重点开展服务月活动。开展服务月活动,是今年技能岗位对接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劳动保障部门应对当前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严峻形势,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时间提前的新情况,面向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推出的专项服务。对此,全省各地提前作好准备,摸清求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及需求,制定有针对性、有实效的工作方案,通过就业政策宣传、岗位信息发布、召开专场招聘会、提供专项服务等措施,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通过服务月活动,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主题开展宣传。在服务月活动期间,积极与各种媒体协同配合,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关中央和我省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关心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尤其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小额贷款的,由小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推动落实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收费政策。组织创业培训相关人员到学校进行创业培训方面的宣讲活动,对希望参加创业培训的,动员、组织其参加"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培训班,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三、省厅与昆明市劳动保障局联合举办昆明地区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组织一大批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收集一批适合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空岗信息,举办专场招聘会,推动毕业生与企业的对接。招聘会由云南省劳动就业服务局与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具体承办。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开设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失业登记专门窗口,按新的政策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对灵活就业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积极为其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接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四、省厅组成调研工作小组督促检查服务月实施情况。调研工作小组将到昆明、曲靖等六个工作任务较重的州市督促检查开展服务月活动的情况并参加当地的主题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孔繁荣
联系电话:0871-7195848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云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2006年度任务安排》单位:万人
2006年度计划
培训任务总数
劳动预备制培训
劳务输出培训
技能提升培训
全省
19.00
10.00
8.00
0.99
昆明
2.49
1.35
1.02
0.11
昭通
1.55
0.80
0.66
0.09
曲靖
2.45
1.30
1.03
0.12
玉溪
0.94
0.50
0.39
0.05
楚雄
1.67
0.90
0.69
0.08
红河
1.88
1.00
0.78
0.10
文山
1.34
0.70
0.57
0.07
思茅
1.13
0.60
0.47
0.06
西双版纳
0.41
0.20
0.19
0.02
大理
1.49
0.80
0.62
0.07
保山
1.00
0.50
0.44
0.06
德宏
0.58
0.30
0.25
0.03
丽江
0.54
0.30
0.21
0.03
怒江
0.30
0.10
0.17
0.03
迪庆
0.18
0.10
0.07
0.01
临沧
1.05
0.55
0.44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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