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被单位销毁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控告。单位要协助去解决新的,补办,单位要负主要职责。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一旦丢失,往往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过去档案里存放的一些历史材料,包括奖励、处分和职称评定等原始材料已经无法补办。由此造成劳动者的损失,可以起诉至法院,赔偿损失。
一、在派出所治安处罚可以消除吗
治安处罚记录不能在派出所消除。所谓案底,就是指公安机关给予违法犯罪嫌疑人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5、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6、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7、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8、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二、档案调到单位可以拆吗
档案调到单位,用人单位会拆封个人档案的。本人可将报到证副本和会计职称证明交给单位管理人事档案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装入档案。档案不能私自拆开,人事档案只有人事管理单位负责档案管理的专员才可以拆开,其他单位和个人是不允许拆封的。当违反规定私自拆开档案后,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都是不能接收档案的,也就成为了死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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