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返租条款,我们有以下详尽的介绍和法规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返租销售”,也被称为售后包租、售后回租,这一种特殊的房屋交易形式。它具体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提升其开发楼盘的销售业绩,在产品出售时会与购买者达成协议,承诺在出售后的一段时间内,由该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代理出租的方式对物业进行包租,或者直接由该企业承租并进行经营使用。在此期间,所产生的租金将用于冲抵部分购房款或偿还一定比例的租金回报。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部仅针对预售的商业项目发布了禁止返租的规定,因此对于已经完成大确权(即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楼盘的初始确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属证明书》,从而确定了该楼盘的所有权人为该房地产开发商)的现楼商铺,或者是已经取得房产证的商铺而言,售后返租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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