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等房屋不能被看作商品自由买卖,因此已实施的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只调整商品房买卖纠纷,不调整其他的房屋买卖纠纷。?
昨天,承办本市首起双倍索赔房产纠纷案的房山法院民一庭的白月涛法官解释说,目前的房屋类型主要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单位集资房、个人所有的私有房等。因为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房屋交易时要享受很多国家政策,不能被看作商品来自由买卖,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只适用于商品房纠纷案件。??
他还说,很多人在打房产官司前,很少注意自己的房屋性质是什么的,只要遇到了不能解决的纠纷,就来打官司。以前法院在审理时主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来审理,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法院在审理时还要审查涉案房屋的性质,商品房才能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因此,白法官提醒说,打官司前一定要咨询律师,不能轻易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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