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作为民法赋予当事人的一种法定权利,无论在当事人的自主交易活动还是法院的强制拍卖程序中,都应当予以保护,不能随意剥夺。
一、强制执行没有钱后果是什么
强制执行没有钱的后果如下:
1、不撤回执行申请你的权利是不会因为时间的长短而消灭的,强制执行没有钱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严重的话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2、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强制执行;
3、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或者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予以拘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医疗损害侵权诉讼时效是几年
3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在超过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仍然享有起诉的权利(即诉权),但是将丧失胜诉的权利,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诉讼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从知道权利受到损害起三年内起诉,但不能超过在医疗纠纷发生后二十年。
三、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
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如下:1、客观性;2、关联性;3、合法性。
(一)公权性
民事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意志行使司法审判权,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使得民事诉讼与具有民间性质的调解和仲裁有所不同。
(二)强制性
民事诉讼的公权性,决定了其在案件的受理和执行等方面具有强制性。(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进行调解、仲裁,调解和仲裁将不会发生。
但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法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都会发生。此外,民间的和解、调解协议的履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法院的裁判则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法院依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可依法强制执行。
(三)程序性
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均须按照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与民事诉讼相比,民间调解通常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则,仲裁虽然也要按照预先确定的程序进行,但相对灵活,当事人的选择权也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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