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老板不让走,说走了不给工资,合法吗
时间:2024-04-17 13:32:44 12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律师解答:

不合法。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优点:

方式简单。

缺点:

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

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

缺点:

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全文3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辞职老板不让走,说走了不给工资,合法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辞职老板不让走,说走了不给工资,合法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