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协议辞职不需要提前,双方协商解除或者出现法定情形时解除。劳动协议是指以劳动形式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就某一劳动和劳动成果达成的协议。
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的,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是劳务协议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的主体,就某一项劳务或劳务成果的问题,然后通过协商一致签订劳务合同,从而各主体之间成立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主体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而且劳务报酬没有最低的工资要求,主体协商同意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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