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是不可以将价格写低减少费用的。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双方签订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是违法的,属于阴阳合同。阴阳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为了逃避税收或其它目的签订的一份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所以,存在阴阳合同,是以合法合规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阴合同为准。
一、阴阳合同是什么?
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阳合同是虚假意思签订的,合同无效,阴合同是隐藏意思表示,合同效力需根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可以签两份合同吗?
如果是与不同的合同相对方就同一合同标的签订合同,则可能会因无法对其中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从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就相同当事人就同一标的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则后签订的合同属于对前一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是大家常说的阴阳合同,通常情况下,阴阳合同的阳合同因不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法律效力。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会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三、如何解决阴阳合同纠纷
1、签订“阴阳合同”的目的是为规避法律或银行的规定,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尽管这种违法行为未必会带来特别严重的法律后果,但交易双方还是尽量不要签订这样的合同,因为这还会增加交易风险。虽然有人是为规避法律主动签订,但有人也是因为另一方提出要求而被动签订,而且目前完全杜绝阴阳合同的现象又很难做到。
因此,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而签订阴阳合同,都要注意防范由此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是指当产生争议时,双方对合同价格各执一词,纷纷主张对自己有利的价格。
2、阴阳合同中,一般情况下,后签的合同为准
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在因“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
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3、无法判断先后的,应当证明哪份为“真实意思”
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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