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犯罪嫌疑人自杀,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3-09-07 04:20:07 4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段内容讲述了犯罪嫌疑人已过世时不再对其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情况,并且列举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以及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过世,那么将不再对其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如果是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般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还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

犯 罪 嫌 疑 人 已 过 世 , 如 何 处 理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应当终结。然而,在处理过程中,仍有一些具体问题需要注意。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均应当终止。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属于诉讼程序的不同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死亡意味着诉讼程序已经无法继续进行,应当终结。

其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无行为能力人的,案件应当终结审理。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案件,由于其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不符合诉讼程序的继续进行,因此应当终结审理。

最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继续审理。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案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继续审理。

总之,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过世的情况下,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应当终止。但具体处理方式还需根据案件情况来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审理。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过世的情况下,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应当终止。但具体处理方式还需根据案件情况来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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