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产权住房属于谁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简单来说就是共有产权房低于市场价,政府和购房人各持一定比例的产权,房屋的使用权归购房者。
二、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2)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3)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哪些人不可以申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购)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注意的事项
(1)共有产权房是新类型房屋,其不动产权证上的房屋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每个共有产权项目会拿出30%的房源分给新北京人,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标准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商贷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
(2)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也不得再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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