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公务员将不再代表端上了铁饭碗。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显示,《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月出台实施。《办法》)规定,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期限为1-5年。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行办法》,该市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分为专业类职位和辅助类职位。专业类职位主要包括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性较强,承担一定专业管理职能的职位;辅助类职位主要包括材料受理、行政接待管理等事务性较强,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的职位。
与现在的公务员相比较,深圳聘任制公务员将实行职位管理和合同管理。一旦该人员被聘任,其工作岗位、职务层次、工资薪酬等均按该职位的具体要求确定下来,并将写入合同,严格依照合同执行。同时,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培训、晋升等都将根据不同职位类别和不同职务层次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
按照《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的聘用合同期为1-5年,聘任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其编制的使用期限。《办法》规定,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聘任合同期满,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双方愿意续聘的,可直接续签聘任合同。
聘任制公务员在同一职系较低职务层次的职位上连续被聘任满6年,表现优秀、能力突出、具备上一职务层次的职位所要求的知识、技术及能力,且上一职务层次有职位空缺的,可以通过考核或竞争等方式,晋升至上一职务层次的职位任职。
非深圳市户籍人员也可参加深圳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考。试用期满,如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条件,经本人申请,用人机关可为其申办深圳户籍迁入手续。
自2007年11月底,深圳已开始首次公开招考聘任制公务员,31个职位招聘41名聘任制公务员,最终有35人进入公示阶段。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首批聘任制公务员正处于考察期,今年将陆续上岗。
全文7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