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后,一场热火朝天的劳动竞赛,在纺织厂的个个车间展开了。工人们争先恐后、你追我赶的工作热情,整整持续了一月。
劳动竞赛结束后,评奖工作开始了。经过考核、评比,厂工会的领导们发现,完成生产任务最多最好的一共有四位工人,这四位工人的生产任务完成的一样多、一样好,无法分辨出哪个稍差一点儿,按说都应该获得一等奖,可是,一等奖只设了三名,所以四个人中必须要刷下一名。到底把谁刷下去合适呢?
最后,工会领导发现,这四人中有一位外号叫小精灵的工人,平时对待工作并不太认真,生产任务完成的也很一般,这次是为了竞赛,她才做得如此出色;而其他三位工人,平时工作完成的,一贯都十分优秀。所以,工会认为应该把小精灵刷下来,作为二等奖的获得者之一,其他三位作为一等奖获得者。
当小精灵领到二等奖的800元奖金后,非常不满,她认为工会评奖评得不公平,她气冲冲对工会主席说:既然我的竞赛成绩跟一等奖的三位工人一模一样,你们就应该把我也评为一等奖,也给我1000元的奖金。现在让我得二等奖,只领800元,我不干,你们最好再补发我200元,让我也能拿到一等奖的奖金,否则,我就到劳动争议仲裁委会去申请仲裁,让他们给评判一下,看看你们工会的做法是否公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否受理这种种裁申请?
点评:
工会组织工人开展劳动竞赛是一项有利于国家建设,有利于增强工人们的主人翁意识的活动,纺织厂工会为了开展好这项活动,特意拿出部分工会经费来奖励竞赛优胜者,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在评奖时,小精灵认为厂工会评得不公正,与厂工会发生了争议,对此纠纷,她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关键要看她与厂工会之间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规定: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见,劳动争议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如果争议不是发生在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而是发生在职工与职工之间,企业领导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国家机关之间,职工与工会之间等则不属于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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