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开发商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开发商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商业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
商业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如下: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同意预售或者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的,应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预售商品房应当的五证都包括什么?
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的五证具体具体如下:
1、《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商品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预售
下列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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