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奖属于工资福利支出,精神文明奖即一种对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奖励。旨在各类活动、项目上各种团体或者个人在精神和文明上的表现突出。精神文明奖一般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为发放对象。以干部职工的工资应发数为发放基数。
辞职后精神文明奖还给吗
精神文明奖离职后也应该发放。虽然员工离职后,但是他离职前得到的奖励应该发放。因此,可以肯定的是,事业单位因工作调动调整到其他单位,无论调整后的单位在哪里,是什么单位,原单位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时间和标准发放年终绩效,不能随意克扣。这是受劳动法保护的,但凡出现这种情况,涉事人员可以依法向劳动部门提起申诉,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情节严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事业单位人员调离后,单位人事部门一般都会按照规定给予调离人员核发绩效。这部分绩效财政部门都会按照年初登记在册的编制人数核拨至单位,单位人事部门收到清单后按人数发放即可,不会存在错漏的现象。但不排除会有极少部分单位人事部门不负责任,没有为调离人员造册,遗漏发放年终绩效。这在过往也有类似情况的发生,严格来说是不符合规定和政策的。
至于年终原单位到底会补发哪些钱,有没有年终绩效,有无精神文明奖,要看各地政策。现在很多地方已经不发精神文明奖,各类奖项全部用年终考核绩效替代,因此不见得会有精神文明奖。
《劳动法》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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