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遭到了他人对自己权利的侵犯,而导致自己受伤所接受治疗的时候产生的医疗费用。
(2)当事人遭到他人对自己的人身侵害,导致不能正常上班而产生的误工费用。
(3)被侵害当事人在接受治疗的时候在医院所产生的伙食费用。
(4)如果被侵害的当事人因为受伤而不能自行护理的,再请护理的时候所产生的护理费用。
(5)被侵害的当事人因为受伤的原因而乘坐交通工具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6)被侵害的当事人如果要到外地接受治疗的情况下,因为往返回家与治疗的地方不方便而住宿产生的费用。
(7)被侵害的当事人如果需要进行营养补给所产生的营养费用。
(8)被侵害的当事人如果因为侵害的原因导致的残疾,还要赔偿相关的残疾赔偿金。
(9)以及其他一些诸如丧葬费或者是生活所需费用等法律规定的相关费用。
一、人身损害赔偿时效多久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人身受到侵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有关照片等);
4、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据、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和护理费凭证、车船票等);
5、要求赔偿丧葬费或生活费的,关于亲属关系的证明、受害者生前抚养、扶养、赡养情况的证明、丧葬费凭证等;
6、被告无过错或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7、其他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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