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独生子女政策: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可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期间,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依法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相关奖励和帮助。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规定给予帮助。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14岁,每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20元以上奖励金,或者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二)农村居民由乡(镇)财政支付,县(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三)其他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财政支付。3、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退休前月工资的5%每月增加养老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江苏徐州企业拆迁补偿标准2022
2022江苏徐州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1、对企业地上物损失的补偿,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对于企业因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适当补偿预期的经营费用;
3、拆迁补偿费用,搬迁的费用和物资的运输等;
4、对于因为拆迁造成的企业解聘员工的安置费用的补偿。
法律规定当地政府应当对积极拆迁的企业制定奖励办法,给予一定的奖励。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
全文7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